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结果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2021年7月20日至9月10日,中共绍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审计局对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有关经济事项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融杭联甬接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扶持政策体系,粮食安全持续保障,对口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连续三年获得绍兴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但审计也发现,市发改委在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经济风险防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市发改委2018年至2020年开展各类课题132个,抽查发现17个委内遴选的重点课题存在资料不齐的情况。
(二)大额资金支出集体决策不够规范。2018年至2020年单笔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中有43笔未经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三)实施部分财务重大政策调整在委党组会议决策之前。2019年7月、2020年7月分别有4家、5家市发改委下属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其代理记账,上述会计政策调整均在委党组会议决策之前。
(四)违规委托会计代理。2020年8月开始,市发改委本级财务云记账等部分会计工作由市发改委下属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完善相关档案记录及后续绩效评价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等决策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防范财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市发改委高度重视,进行了对照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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