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安防提升二期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安防提升二期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1-310
2、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安防提升二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洛直政采磋商(2021)1254号洛阳市妇幼保健医院安防提升二期项目河南中洛佳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大数据产业园综合楼四楼405室1,390,124.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400万半球网络摄像机海康DS-2CD2346H E-ME详见磋商文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涛,任松华,刘自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5%收取。
收费金额:10,6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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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妇幼保健院 医院安防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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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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