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期)AB地块厂房项目(A2#、A3#、A4#、A5#、A6#生产车间)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期)AB地块厂房项目(A2#、A3#、A4#、A5#、A6#生产车间)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期)AB地块厂房项目(A2#、A3#、A4#、A5#、A6#生产车间) | 项目招标编号 | XAZB2021-SG-29 | |||||||||
招标人 | 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7016.8㎡,其中A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90.55㎡,基本项目层数:地上1层(生产车间),局部三层夹层(辅助车间),建筑高度:10.45m(局部13.35m);A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0667.92㎡,基本项目层数:地上1层(生产车间),局部三层夹层(辅助车间),建筑高度:10.45m(局部13.35m);A4#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0319.92㎡,基本项目层数:地上1层(生产车间),局部三层夹层(辅助车间),建筑高度:10.45m(局部13.35m);A5#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9971.92㎡,基本项目层数:地上1层(生产车间),局部三层夹层(辅助车间),建筑高度:10.45m(局部13.35m);A6#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0966.49㎡,基本项目层数:地上1层(生产车间),局部三层夹层(辅助车间),建筑高度:10.45m(局部13.35m)。工程内容为:图纸范围内建筑、钢结构、市政、园林、安装、室外管网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3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宜静, (注册编号:桂********0801;身份证号:452723********5224) | |||||||||||
专职安全员 | 专职安全员1:申君慧,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身份证号:430521********7349 专职安全员2:鞠燕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身份证号:430521********73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3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王芳云 ,注册编号:桂********0591;身份证号:450324********4610) | |||||||||||
专职安全员 | 专职安全员1:廖佳佳,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身份证号:450305********1045 专职安全员2:吴静,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身份证号:450722********378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市雁山镇棚户区改造南区安置点(1#7#楼)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3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汪细华,注册编号:湘143*****0455;身份证号:362229********0662) | |||||||||||
专职安全员 | 专职安全员1:廖剑锋,证书编号:湘建安C2(2019)*******;身份证号:430103********1537 专职安全员2:黄平,证书编号:湘建安C2(2019)*******;身份证号:430121********88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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