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的公告

关于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皖经信船舶函〔2020〕129号)规定,省经信厅依据“ CB/T 2999―2020 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CB/T 3001―2020 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对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申请的乙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三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评价,评价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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