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100141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交通运输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弘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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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处治工程(桥梁信息及限载标志牌、国省道145处顽瘴痼疾、学校安全隐患处治)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100141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公路养护中心决定对2019年报内非列养干线公路上54座国省道桥梁及对县域内农村公路(县道)93座桥梁信息公示牌及限载标志进行设置更换工作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普通国省道145处隐患整改)明细表》所列的145处隐患交办点进行整治。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县公路养护中心决定对2019年报内非列养干线公路上54座国省道桥梁及对县域内农村公路(县道)93座桥梁信息公示牌及限载标志进行设置更换工作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普通国省道145处隐患整改)明细表》所列的145处隐患交办点进行整治。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贰佰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湖南弘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县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处治工程(桥梁信息及限载标志牌、国省道145处顽瘴痼疾、学校安全隐患处治) 否/?/1项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交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且双方对质量无争议后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11月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份,采购人执 一份,供应商执 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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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 2021 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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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湘潭县交通运输局乙?方:(公章)湖南弘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