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中标结果
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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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骅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骅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顺雅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联合体),四川慧医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天乐康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都一恒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一恒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圣元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康全安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供应商地址 | 包2:成都市金牛区顺沙巷4号 包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4栋21楼2108号 包4: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白家段313号成都新天地1栋206、207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2:总价:44159元;包3:总价:1138元;包4:总价:1956.93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2:1.名称:●氟防龋材料 品牌:成都爱睿康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爱睿康 规格型号:5%氟化钠(10g) 数量:1 单价:180元 2.名称:新抗敏口腔膏 品牌:四川华资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华资 规格型号:36*1(120g双薄荷香型) 数量:1 单价:540元 包3:1.名称:●盆底肌肉治疗头 品牌:广州辉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辉博 规格型号:1个/盒 数量:1 单价:245元 2.名称:●盆底肌肉康复器 品牌:广州辉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辉博 规格型号:1号、2号、3号、4号、5号 数量:1 单价:260元 包4:1.名称:●纳库仑一氧化氮检测器 品牌:无锡市尚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尚沃 规格型号:SV-eNo-03型 数量:1 单价:112元 2.名称:●一次性识别手腕带 品牌:昆山格瑞斯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格瑞斯 规格型号:成人蓝色 数量:1 单价:0.4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周红英,邹建新,李静,黎万寿,陈隽(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本包件废标;包2:8300.00元;包3:8000.00元;包4:14225.00元;由各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0525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SCZC********0316_********;2、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221.5万元(第一包:58.0万元、第二包:42.0万元、第三包:40.0万元、第四包:81.5万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1108医用材料;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本项目实行单价采购,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采购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结算金额达到最高预算金额后,供货合同自动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需要增加合同金额的10%以内的除外)。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地址: | 华阳通济桥下街16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1栋1单元14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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