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基准地价更新及集体土地基准地价体系评估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巢湖市基准地价更新及集体土地基准地价体系评估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MMFZ00246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基准地价更新及集体土地基准地价体系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1号嘉华中心B座1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基准地价更新及集体土地基准地价体系评估 服务范围:在巢湖市行政辖区内,完成公示地价体系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以及城镇标定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青、李红梅、韦邦国、张达梅、王伟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玖仟叁佰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裕溪路38号岗岭综合楼4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6*****956。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巢湖市东风西路436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39*****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裕溪路38号岗岭综合楼4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136*****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6*****956
十、附件
1.公开招标(服务类)(招标文件正文)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4.小型企业声明函
5.评委认可的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6.评委认可的获奖情况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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