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人民医院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医院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SC2107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医院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澳赞尼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888号合肥医药健康产业园B-6幢
中标金额:54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传卫、余艳、张汉庆、万国平、陈建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金额:计813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人民医院、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津河东路76号、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5楼,联系电话:****-*******、138*****71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人民医院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人民医院
地址:宁国市津河东路76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5楼
联系方式:高女士、祁先生, 138*****710、18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高女士
十、附件
1、****************4.pdf">人民医院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纸质)定稿版.pdf
2.****************5.pdf">主要标的信息.pdf
宁国市人民医院安徽宏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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