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在线红外分析仪和实时颗粒分析仪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在线红外分析仪和实时颗粒分析仪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2021-HW-GK-HYFZ-2457/01 | 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在线红外分析仪和实时颗粒分析仪购置 | 公开招标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1 | 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CNY 2,510,000.00 | CNY 2,510,000.00 | 12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备注 |
1 | 北京启源精仪科技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在线红外分析仪和实时颗粒分析仪购置 招标项目编号:2021-HW-GK-HYFZ-2457 投标人名称:北京启源精仪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商务评议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与线红外分析仪或实时颗粒分析仪相同或相似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物资明细)、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物资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及以上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贵公司未提供业绩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再进入技术评议。 | |
2 | 北京中亿孚佑科技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在线红外分析仪和实时颗粒分析仪购置 招标项目编号:2021-HW-GK-HYFZ-2457 投标人名称:北京中亿孚佑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商务评议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与线红外分析仪或实时颗粒分析仪相同或相似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物资明细)、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物资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及以上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贵公司提供的业绩为制造商业绩,非投标人业绩且未提供合同签署页及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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