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北京市丰台区芳庄第二幼儿园校园安保基本经费中标公告
[丰台]北京市丰台区芳庄第二幼儿园校园安保基本经费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94115
二、项目名称:校园安保基本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5D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6号院3号楼6门D601 | 105.040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校园安保基本经费 服务范围:我园三个园区共需要保安人员18名,负责幼儿园大门值守,校园巡视等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玉峰、高国傲、张力军、吴锐、李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40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项目所涉及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年服务期金额。
2.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双方友好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且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续签合同金额必须在年度预算批复金额内,且累计续签合同金额较原合同金额(即第一次签订的采购合同)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如续签合同金额较原合同金额(即第一次签订的采购合同)增加部分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芳庄第二幼儿园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三区2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联系方式:明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硕
电 话: ***-********-***
****************09367.doc">中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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