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吉财农〔2021〕1185号
有关市、县(市、区) 财政局、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5号)要求,省财政厅、水利厅组织完成了全省2020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共安排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67232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全省共完成直补资金发放111011人,移民美丽家园项目1101个,移民增收、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201个,脱贫解困及其他项目169个,培训移民劳动力1113人次,监督检查项目2个。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全省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414元,助力建档立卡贫困移民82人全部脱贫,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14888人,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3%。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各地通过实施美丽家园、移民增收和脱贫解困等项目建设,改善了移民村道路交通和居住环境,促进了移民增收,加快了移民脱贫致富的步伐。2020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总体较好,为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评价结果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全省有关的53个市、县(市、区),各地平均得分为84.46分。其中:洮南市、蛟河市、敦化市东辽县、抚松县、靖宇县、公主岭市、汪清县、临江市、桦甸市、柳河县、前郭县、通化县、江源区等14个市、县(市、区)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果为优;图们市、榆树市、松原宁江区、安图县、长白县、东丰县、松原哈达山、长岭县、伊通县、辽源市、四平市、德惠市、舒兰市、丰满区、大安市、辉南县、扶余市、镇赉县、通化市、磐石市、长春市、农安县、九台区、通榆县、浑江区、永吉县、船营区、集安市、梅河口市等29个市、县(市、区)得分在80-90分之间,评价结果为良;等次的有;龙井市、乾安县、长白山管委会、双辽市、珲春市、延吉市、梨树县、吉林市、和龙市、白城市等10个市、县(市、区)得分在60-80分之间,评价结果为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要对照评价结果,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原因,对症下药,进一步加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持续推进绩效管理。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以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契机,按照《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切实提升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效益。
(二)切实加快支付进度。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要对绩效评价发现的资金支付进度偏慢问题进行研究,重点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的突出问题,优化项目前期审批、竣工验收、决算评审程序,建立完善项目库储备,狠抓关键时间节点,加快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实现水库移民群众尽早受益。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要注重发挥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资金投入、运行维护、效益分配等管理机制,整合资源、集中投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统筹实施水库移民产业转型升级、美丽家园建设和创业就业能力建设,推动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尽快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请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认真总结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