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甲方:新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湖南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邵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新邵县内环南路与内环西路交叉口东北方向30米
2、工程内容:拆除原墙面腻子、拆除金属窗、临街卷闸门及室内木门拆除、重新安装90系列铝合金推拉门窗;地面重新铺地砖、墙面刮腻子两遍+乳胶漆两遍、天棚轻钢龙骨吊顶,水电改造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预算书为准。(详细见附件:项目报价表中所列)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为60天(日历天)
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2年02月23日。 。
二、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本工程总造价: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叁佰捌拾元整(含税价)(¥468380.00元)整。增减工程量同比例下滑5%,最后造价以审计审核的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97%,留3%的质保金待一年后按有关规定付清。四、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4、负责乙方的进场材料的检查有无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的不准使用等。
5、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6、及时按本合同第三项付工程款给乙方。
7、甲方指派 监理朱建华作为现场代表(联系电话:189*****288)负责工程期间的沟通联络、材料验收、其他事宜的确认等相关事务。如更换现场代表,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五、乙方职责
1、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并遵守院内有关管理制度。4、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5、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6、如期进场施工,按期完工。六、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罚乙方500元/天,按合同提前一天竣工,奖乙方500元/天。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七、质量标准1、凡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并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2、隐蔽工程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汇报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应经甲方研究并签证后实施。4、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一年,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易耗品除外。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八、其他事项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 方:乙方: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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