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066-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大学(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前期研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6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三馆一厅跨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前期研究项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为了满足结构抗风稳定性要求,确保桥梁施工期和运营期抗风安全,采用节段模型和气弹模型风洞试验和理论分析等手段开展桥梁抗风稳定研究;(2)为了确保桥梁运营期行人舒适性,满足行人舒适度要求,采用理论分析方法开展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3)根据该人行桥初步设计方案,需对下列2处钢混结合部进行研究:1)南岸矮塔塔根与短墩结合部;2)北岸主塔塔根与基础结合部。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叁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研究目标 (1)确保桥梁抗风性能满足《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3360-01-2018)相关要求,实现桥梁在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的抗风稳定性。 (2)通过减振控制后的人行桥人致振动舒适度满足相关要求与规定,确保桥梁运营阶段不出现明显的人致振动。 (3)合理确定2处钢混结合部构造方式,优化钢混结合设计参数,确保桥梁钢混结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研究内容 (1)子题1:桥梁抗风稳定性研究 为了满足结构抗风稳定性要求,确保桥梁施工期和运营期抗风安全,采用节段模型和气弹模型风洞试验和理论分析等手段开展桥梁抗风稳定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1)桥址处风场特性分析:依据《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 3360-01—2018)并结合桥址处风环境相关资料,确定桥位处的桥面标高处的设计风速、颤振检验风速及静风稳定检验风速。 2)桥梁动力特性计算:利用相关有限元软件建立桥梁三维有限元模型,进行结构自振特性分析,得到桥梁的频率、振型以及单位长度等效质量(质量矩)。 3)主梁节段模型的颤振和涡激共振试验:通过主梁节段模型弹性悬挂风洞试验,测定成桥和施工状态主梁断面在+3°、0°和-3°三种来流风攻角下的颤振临界风速、涡激共振性能,对大桥的颤振稳定性和涡激振动进行评价。根据颤振稳定性和涡激振动性能试验结果,提出必要的气动措施、临时结构措施或者阻尼措施。 4)主梁三分力试验:通过固定模型风洞试验,测定主梁阻力系数、升力系数和力矩系数随攻角的变化,为计算桥上静风荷载取值提供风参数。 5)桥塔直立状态气弹模型风洞试验:通过桥塔直立状态气弹模型风洞试验,测定不同来流风向角下桥塔的涡激振动、颤振(驰振)特征,评价桥塔气动性能。 6)全桥气弹模型风洞试验:设计、制作满足风洞条件的全桥气弹模型,通过调试使气弹模型的动力特征满足规范要求,开展+3°、0°和-3°风攻角,0°、15°、30°风偏角风洞试验,检验桥梁的涡振、颤振性能。 7)桥梁抗风稳定性评价:根据节段模型和气弹模型风洞试验研究,并结合理论分析,综合评价桥梁抗风稳定性。 (2)子题2: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 为了确保桥梁运营期行人舒适性,满足行人舒适度要求,采用理论分析方法开展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结构动力特征分析与共振可能性分析:依据提供的设计图纸建立桥梁结构有限元模型,分析人行桥在竖向、侧向和扭转方向上各阶振动模态特征,对各阶振动模态的人致共振可能性进行分析。 2)容许行人密度及舒适度标准:根据桥址环境获得行人交通特征以及规划目标,确实桥梁人致振动分析时的容许行人密度;根据桥梁使用功能和舒适度要求,确定舒适度标准。 3)人致振动分析及舒适性评价:采用相关规范给定的人致振动加速度峰值计算方法,计算所有模态在在人群荷载作用下的竖向振动、纵向振动和侧向振动加速度峰值,评价人行桥人致振动响应是否满足行人舒适度要求。 4)横向动力稳定性检验:当横向振动频率低于1.2Hz时,还需要特别关注侧向振动问题,分析行人与结构相互耦合引起的横向动力失稳临界人数。 5)减振方案设计与参数优化:根据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结果以及横向动力稳定性分析结果,提出合理的人致振动减振方案,并对减振方案进行数值仿真,验证减振方案的有效性,并进一步优化减振参数。 (3)子题3:钢塔-混凝土结合关键技术研究 根据该人行桥初步设计方案,需对下列2处钢混结合部进行研究:1)南岸矮塔塔根与短墩结合部;2)北岸主塔塔根与基础结合部。研究内容如下: 1)构造方式比选 设计方根据本项目2处钢混结合部的结构特点,分别提出2-3种结合构造技术方案,包括构造形式、连接方法和参数估值,研究方利用有限元软件对2处多种方案的钢混结合部进行受力计算,并估算材料用量,通过综合比较挑选出受力合理、经济可行的钢混结合部构造方式。 2)力学机理分析 钢塔根部受到弯剪扭共同作用(设计方应根据整体计算结果提供内力数据),钢混结合部处于非常复杂的空间应力状态,根据有限元计算结果,结合力学原理,考察本项目2处钢混结合部的受力特性,明确其传力路径和受力机理。 3)受力性能试验 根据本项目钢混结合部的受力特点和设计方案,选择合理的钢混结合部进行缩尺模型试验及其数值模拟,考察钢混结合部在复杂受力条件下的应变分布、变形特点、损伤过程和极限承载力,以检验钢混结合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承载需求、有限元计算模型是否具有足够精度。 4)设计参数优化 基于试验结果合理调整有限元模型中的单元网格、本构关系、接触方式和参数取值,建立精细化数值分析模型,在适当范围内改变钢混结合设计参数,通过计算和对比,兼顾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等要求,提出钢混结合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确定相关设计参数,包括几何尺寸、材料类型和材性指标。 3.关键技术 (1)通过对桥梁抗风稳定性的研究,确定桥位处的桥面标高处的设计风速、颤振检验风速及静风稳定检验风速;得出桥梁的频率、振型以及单位长度等效质量(质量矩);提出必要的气动措施、临时结构措施或者阻尼措施;为计算桥上静风荷载取值提供风参数;测定不同来流风向角下桥塔的涡激振动、颤振(驰振)特征,评价桥塔气动性能;检验桥梁的涡振、颤振性能;结合理论分析,综合评价桥梁抗风稳定性。 (2)通过对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的研究,对各阶振动模态的人致共振可能性进行分析;确定舒适度标准;评价人行桥人致振动响应是否满足行人舒适度要求;分析确定行人与结构相互耦合引起的横向动力失稳临界人数;提出合理的人致振动减振方案,并对减振方案进行数值仿真,验证减振方案的有效性,并进一步优化减振参数。 (3)通过对钢塔-混凝土结合部(南岸矮塔塔根与短墩结合部和北岸主塔塔根与基础结合部)关键技术的研究,挑选出受力合理、经济可行的钢混结合部构造方式;明确其传力路径和受力机理;考察钢混结合部在复杂受力条件下的应变分布、变形特点、损伤过程和极限承载力,以检验钢混结合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承载需求、有限元计算模型是否具有足够精度;提出钢混结合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确定相关设计参数,包括几何尺寸、材料类型和材性指标。 4.创新点 (1)桥梁抗风稳定性研究 该桥跨径大、结构轻柔,主梁为曲线形钢箱边主梁,主塔为椭圆形倾斜桥塔,主梁外形和总体造型较为特殊,国内外尚无先例,通过风洞试验和理论分析评估此类桥梁的抗风稳定性,并给出相应的抗风设计,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抗风安全。 (2)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 该桥为大跨径曲线梁椭圆斜塔人行景观斜拉桥,空间造型奇特,动力特性与常规桥梁不同,人致振动情况复杂,通过理论分析和数值仿真研究其人致振动舒适性,并根据需要提出高性能长耐久的电涡流减振措施。 (3)钢塔-混凝土结合关键技术研究 该桥采用空间结构异型钢桥塔,斜置钢桥塔与其根部混凝土连接区构造和受力非常复杂,是本桥传力的关键部位,拟对钢塔-混凝土结合部连接方式提出创新性构思,并通过数值模拟分析和缩尺模型试验进行论证,最终通过参数优化确定受力合理、经济可行的实施方案。 5.项目研究方案和组织实施 5.1项目研究方案 (1)桥梁抗风稳定性研究 理论分析、数值仿真和风洞试验
(2)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 理论分析和数值仿真
(3)钢塔-混凝土结合关键技术研究 数值模拟分析和缩尺模型试验
5.2项目组织实施 湖南大学负责子课题1“桥梁抗风稳定性研究”和子课题2“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中南大学负责子课题3“钢塔-混凝土结合关键技术研究”。湖南大学为项目组织实施的牵头单位。 6.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工法、软件著作权等)为委托方、受托方共有知识产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13 ——2024-12-13 3.2 履行地点:受托方实验室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与湖南大学签订科研合同。湖南大学为受托方牵头单位,项目成员包括中南大学。子课题1“桥梁抗风稳定性研究”和子课题2“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由湖南大学负责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技术成果;子课题3“钢塔-混凝土结合关键技术研究”由中南大学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技术成果。每个子课题要求发表不少于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项目完成后通过专家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5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并通过乙方组织专家及甲方职能部门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记账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所有支付不计延期支付利息,款项支付至合同的约定账户。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1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初步设计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记账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所有支付不计延明支付利息,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1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课题结算后,结算余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记账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所有支付不计延期支付利息,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湖南大学:********9624)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科研完成后应对成果进行整体验收,成果的深度和质量需满足设计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提交桥梁抗风、人致振动和钢混结合构造等3个分项研究报告。 (2)科研完成后应对成果进行整体验收,成果的深度和质量需满足设计要求。 (3)每个子课题要求发表不少于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4)所有研究成果为科研单位、建设单位共有知识产权。 (5)课题参研单位后期需牵头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申报科技奖励,申报奖励所需费用在研究经费专项列支,已包含在本项目控制价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可要求其进行整改,但不减轻乙方相应的责任。如乙方不执行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合同费。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并负责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工作的配合。 3)甲方负责组织课题的评审、验收。 4)提供配套研究经费,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研究费用。 2 乙方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安排合格的人员投入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经甲方同意。对其他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量的大小,进行合理调整。 2)合作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以及遇到的问题,双方共同商议解决。 3)乙方应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研究成果资料,并对委托范围内的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乙方按进度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合同费。 3 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本项目研究成果与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研究成果返工或修改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开展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 (3)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本合同费用的支付手续,最终支付日期以财政国库支付局款项拨付日期为准。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研究成果时,甲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2)乙方造成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甲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研究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合同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合同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1.预期成果 (1)提交桥梁抗风、人致振动和钢混结合构造等 3 个分项研究开题报告各 4 本。 (2)提交桥梁抗风、人致振动和钢混结合构造等 3 个分项研究中期成果报告各 4 本。 (3)提交桥梁抗风、人致振动和钢混结合构造等 3 个分项研究结题报告各 8 本。 (4)科研完成后应对成果进行整体验收,成果的深度和质量需满足设计要求。 (5)每个子课题要求发表不少于 2 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6)课题参研单位后期需牵头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申报科技奖励,申报奖励所需费用在研究经费专项列支,已包含在本项目合同价内。 研究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成果居国内先进水平。 2. 承担工作联合体内部分工补充条款 项目受托方为湖南大学与中南大学联合体,湖南大学为受托方牵头单位,项目成员包括中南大学。 (1)子课题 1 “桥梁抗风稳定性研究”和子课题 2 “桥梁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与减振设计研究” 由湖南大学负责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技术成果和研究报告;子课题 3 “钢塔-混凝土结合关键技术研究”由中南大学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技术成果和研究报告。 (2)每个子课题要求发表不少于 2 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后期湖南大学牵头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申报科技奖励,中南大学予以配合提供相应报奖材料。 3.其他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肆份,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壹份,釆购代理机构壹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富华路29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