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的委托,就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DFHXZFCG-
*******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80万 。最高限价为80 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1)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为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近一年内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5)-(7)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专业(专业子项含水利工程测量)。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沟路2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 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沟路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3、本磋商文件提供: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1@qq.com,联系电话:
****-********、
151*****56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行程码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所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
联系方式:彭迪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沟路22号
项目联系人:花建祥
151*****565附件: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12.7.doc
附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FHXZFCG-
*******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成交金额: 79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孔凡伟、赵亚、杨红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收费金额:119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
联系方式:彭迪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沟路22号
项目联系人:花建祥
151*****565JSZC-321000-DFHX-C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合同
б JSZC-321000-DFHX-C2021-0003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工程观测项目
塢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江苏省扬州市
136*****572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138*****830工程观测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针对各个河道及闸站进行水利工程观测
1
794000
79.40万元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竞争性磋商
2021-12-31
2021-12-31
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