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祥采石场、长蛇岭采石场、桂兴采石场及独秀水泥总厂石灰岩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1-G2-230089-HJZX)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川县自祥采石场、长蛇岭采石场、桂兴采石场及独秀水泥总厂石灰岩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1-G2-230089-HJZX)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川县自祥采石场、长蛇岭采石场、桂兴采石场及独秀水泥总厂石灰岩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灵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17:20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樊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797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灵川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清华 183*****6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樊琳 186*****79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G2-230089-HJZX
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自祥采石场、长蛇岭采石场、桂兴采石场及独秀水泥总厂石灰岩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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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灵川县自祥采石场、长蛇岭采石场、桂兴采石场及独秀水泥总厂石灰岩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编号 | GLZC2021-G2-230089-HJZX | ||||||||||
招标人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规模:灵川县自祥采石场、长蛇岭采石场、桂兴采石场及独秀水泥总厂石灰岩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①采用机械清除、静态破碎清除等方式对矿山开采边坡上的危岩、危岩带和浮石群进行彻底清除,消除地质灾害及其隐患。清除11处危岩共9258.14m3;清除14处浮石群及零星坡面浮石共8822.20m3;清除24处危岩带,共27396m3。②拆除生态修复范围内的原有矿区附属建筑,共6048.04m3。将矿山采场划分为修复A区(北侧采场)、修复B区(南侧采场)两个生态修复区,A区采场底部平台平整标高+179m,A区北侧现有台阶平整标高+189m;B区采场平台平整标高+179m。场地平整面积556481.41㎡,可挖石方量150.46万m3,填方151.16万m3,采用清理的危岩(带)0.7万m3用于场地平整。③地质灾害处理完后,开采边坡坡面下部采用柔性种植袋防护复绿,上部采用喷浆对开采边坡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为145013.62㎡。④部分石方开挖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施工。 | |||||||||||
开标时间 | 2021-12-30 10:00 | 开标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6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3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源动(注册证号:桂145*****354,身份证号:****************13) | |||||||||||
专职安全员 | 韦国(证号:桂建安C[2011]*******,身份证号:****************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南宁市凤岭北路(KO+640-K2+580)、翠竹路南段素填土不良地质边坡处治项目(应急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 奖项: 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二等(膨胀岩土滑坡机理与关键治理技术集成及工程化应用); 2、2019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正元·及第尊府(2 #住宅楼及沿街商业服务网点、7 #住宅楼及地面配套车库、8#住宅楼及地面配套车库、9#公寓式住宅楼)]; 3、2020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正元·及第尊府(3 #住宅楼及沿街商业服务网点、5 #住宅楼及沿街商业服务网点及地面配套库、6#住宅楼及地面配套车库)]; 4、2019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南宁市五象新区DK国际项目1#楼); 5、2018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正元·清水湾一期项目5#楼、6#楼); 6、2019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七里香溪”24#、25#商住楼及局部地下室); 7、2020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七里香溪”26#、27#住宅楼及沿街商业、33#商业楼(2F)、架空停车场(1F)及地下室]; 8、2021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七里香溪小区30#商业楼和31#住宅楼及沿街商铺); 9、起草《危岩防治工程技术规范》(DB45/T 1696-2018); 10、起草《膨胀岩土滑坡防治工程技术规范》(DB45/T 1250-201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99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长忠(注册证号:蒙********3431,身份证号:150*****681007001X) | |||||||||||
专职安全员 | 刘学炟(证号:蒙建安C2(2021)*******,身份证号:150*****95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樟木口岸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期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工程。 奖项: 1、内蒙古安装工程优质奖(内蒙古安装之星)(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老伊尔施供热改造工程); 2、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金奖(包头师范学院综合教学实训楼); 3、2020年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玫瑰湖文化综合楼建设项目); 4、2019 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包头市北梁腾空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北大街道路); 5、大开挖+拉森钢板桩在水位较高流沙层中管道连头施工工法省级工法证书; 6、2020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包头市 S211 省道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B6路K1+643.114至B4K3+174.216)]; 8、2020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乌海市海南区自来水公司配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9、2020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0、2019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奖(公共建筑装饰类)(高新现代城二期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11、2020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公共建筑装饰类)(内蒙古银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12、2018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包头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办公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兴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6309135.35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炳国(注册证号:桂145131329292,身份证号:450221197108032476) | |||||||||||
专职安全员 | 叶家勇(证号:桂建安C(2014)0003314,身份证号:450981198611260213) 黄金龙(证号:桂建安C(2017)0004186,身份证号:********731201373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凌云县城北片棚户区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南侧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奖项: 1、2019年上半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兴业县第一中学 5#、6#、7#、8#学生宿舍楼、综合楼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 异议受理电话 | 唐清华 183*****665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63286 | |||||||||
招标人: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
联系方式:唐清华 183*****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联系方式:樊琳 186*****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琳
电 话: 186*****79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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