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2022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黄冈市2022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黄冈市2022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6:14|发布单位: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黄冈市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DPCG2021-A136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黄采计备【2021】XM6776号

三、项目名称

黄冈市2022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八一路338号

中标(成交)金额:97(万元)

服务类

名称:黄冈市2022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12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要求及相应国家规范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里,吴江林,舒恬静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2-30

2、评审地点: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45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9@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本),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冈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红卫花园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大道16号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亚海、陈春芬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颗粒物 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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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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