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管内部分货场装卸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管内部分货场装卸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2021-12-31 总39WH5NU4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ZTYWWB21-114(二次)集宁货运中心管内部分货场装卸服务项目 招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ZTYWWB21-114(二次)集宁货运中心管内部分货场装卸服务项目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拟定中标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第一标段中标人:乌兰察布市祥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中标人:乌兰察布市通畅物流有限公司 第三标段中标人:内蒙古集通铁路神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自2022年1月1日至1月3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监察部门提出, 电话: 0471?*******。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方监察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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