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系统设备中标结果
业务系统设备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40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统一业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统一业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4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商用台式计算机80台,CPU双核,内存4G,硬盘500G,正版操作系统;笔记本计算机20台,CPU双核,内存4G,硬盘500G,正版操作系统。
2、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安装到位。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4年5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5月28日上午9:30时。
评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65号)二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景国、魏垠、苏岚、冯燕、张长兴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河南吾为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2号1号楼14层2号
项目中标金额: 5950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祁女士
联系电话:****-******** 185*****125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瑞达路口创达高科二层
邮政编码:450001
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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