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五星桥~长生桥段)WCHD-03、WCHD-04、WCHD-06标段施工预中标结果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五星桥~长生桥段)WCHD-03、WCHD-04、WCHD-06标段施工预中标结果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五星桥~长生桥段)WCHD-03、WCHD-04、WCHD-06标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五星桥~长生桥段)WCHD-03、WCHD-04、WCHD-06标段施工招标已于2014年5月27日公开开标和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如对评标结果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
邮政编码:310007
行业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电 话:****-********
邮政编码:310009
行业监督部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地 址:中山东路1005号
邮 编:314001
招标代理: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WCHD-03 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浙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虞红军 | 99.50 | |
第2中标候选人 | 浙江凌云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金效泳 | 99.06 | ||
第3中标候选人 |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平自平 | 98.47 | ||
WCHD-04 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秦山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赵蔚然 | 98.69 | |
第2中标候选人 | 上海三航奔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张小玉 | 98.50 | ||
第3中标候选人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缪冬 | 96.40 | ||
WCHD-06 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上海三航奔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张小玉 | 99.54 | |
第2中标候选人 | 湖州宏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黄小刚 | 99.28 | ||
第3中标候选人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格 | 24 | 缪冬 | 98.88 |
废标情况及依据:
WCHD-03标段:
浙江国恒建设有限公司、嘉兴万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伟建设有限公司4家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经评标专家评审并表决均认定属于养护工程,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新(改)建工程,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条(4)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航道里程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条(4)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其他1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评审。
WCHD-04标段: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盖章,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条(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嘉兴万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德伟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大润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家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经评标专家评审并表决均认定属于养护工程,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新(改)建工程,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条(4)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航道里程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条(4)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浙江中威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根据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条(6)款a项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其他9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评审。
WCHD-06标段: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盖章,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条(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江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经评标专家评审并表决均认定属于养护工程,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新(改)建工程,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条(4)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其他9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评审。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五星桥~长生桥段)WCHD-03、WCHD-04、WCHD-06标段施工
开评标时间:2014年5月27日
招标人名称:海宁市恒通开发公司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杜栋林 审核人:苏循华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