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嘉河工程((施工标)施工)中标结果
太嘉河工程((施工标)施工)中标结果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总监 | 得分 |
第1名 | 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曹爱强 | |
第2名 | 浙江艮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张平 | |
第3名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李明 |
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和②两项施工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①2009年5月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价书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堤围垦工程);②2009年5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已交工的连续总长100m及以上且单跨25m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按单座桥梁并应含上、下部结构)。【联合体投标的,河道堤防工程施工业绩须由牵头人提供,桥梁施工业绩可由其中一方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09年5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堤围垦工程)施工业绩。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
河道堤防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监督意见。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桥梁工程可采用河道堤防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也可采用下列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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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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