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牛场至大厂通村油(水泥)路改造工程

龙里县牛场至大厂通村油(水泥)路改造工程



工程项目
龙里县牛场至大厂通村油(水泥)路改造工程
招 标 人
龙里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贵州海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05-30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99.99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59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99.92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42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99.91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16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4-06-03

2014-06-0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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