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永兴段路域环境建设和整治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107国道永兴段路域环境建设和整治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7国道永兴段路域环境建设和整治工程设计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14]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107国道永兴段路域环境建设和整治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107国道永兴段油市镇、高亭镇、马田镇
2.3项目概况:建筑墙体粉刷约418783平方米,平改坡屋顶长度46792米,绿化工程含镇区绿化、山头绿化、游园绿化,游园景观工程及便民停车生态休闲廊架等。
2.4投资估算:约8783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2.6设计工期:中标公示期满后, 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
实行资格后审,与开标同时进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取匿名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有意投标的队伍请于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在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永兴大道环保局七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住院证或出国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开标时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收据接收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步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局。 监督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人:永兴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兴县教师新村小区
联 系人:文得祥
电 话:135*****17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C栋2508室
邮 编:423000
联 系人:谭女士
电 话:****-*******/****-********/********
传 真:****-******* 或****-********
网 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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