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沈阳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车辆段配套设备采购中标结果
二次公告:沈阳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车辆段配套设备采购中标结果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招标代码:********050624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50624
沈阳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沈阳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车辆段配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车辆段配套设备数控车轮车床及标准设备
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的沈阳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十三号街车辆段内的重要配套设备数控车轮车床及标准设备(合同包6)3.数量:18项(20台/套)投标人应该对本次采购合同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合同包内的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供货范围不完整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交货地点:沈阳市地铁十三号街车辆段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l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l 投标人在2004年~2006年度财务不得连续3年出现财务亏损; l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 l 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制造商(标准设备可以是代理商,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对该货物的有效授权函); l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从2007年11月 9日~2007年11月16日从8:4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招标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购买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11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爱街2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人民币10(拾)万元/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定于2007年11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爱街2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邢云云 电 话:***-********-**** 传 真:***-******** 招标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五楼 506房间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 刘惠娟、冮艳辉 电 话:024-******** 传 真:024-******** 电子信箱:jdzbgs@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 帐 号:518-********10001沈阳招标中心
20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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