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2021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结果公告

师宗县2021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结果公告

按照《师宗县2021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由县社会评价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县直58个被评单位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等五方面情况,于2021年12月7日9时至12月13日9时进行了网络测评。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社会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党群部门(23个):县委办(含县关工委、县档案馆、县委信息服务中心、县委政策研究室)97.83、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办)97.71、县人大机关97.12、县政协机关96.98、县委政法委96.55、县委组织部96.39、县委宣传部(含融媒体中心)96.31、县人民检察院95.89、县人民法院95.45、县委编办95.34、县总工会95.30、县委统战部95.03、县委党校95.00、县人武部94.88、县委党史研究室94.83、县妇联94.54、县接待办94.34、县文联94.28、团县委94.24、县工商联94.04、县残联93.58县红十字会93.35、县科协93.17。

二、行政管理部门(35个):县政府办(含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96.63、县发展和改革局95.27、县农业农村局94.63、县统计局94.26、县审计局93.91、县乡村振兴局93.85、县应急管理局93.82、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93.59、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93.58、县退役军人事务局93.54、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93.48、县卫生健康局93.25、县水务局93.16、县交通运输局93.01、县信访局92.82、县自然资源局92.81、县民政局92.70、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92.70、县司法局92.68、县城市综合管理局92.66、县民族宗教事务局92.47、县政务服务管理局92.4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28、县文化和旅游局92.23、县投资促进局92.04、县林业和草原局91.8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1.86、县供销社91.73、县工业园区91.70、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县煤炭局)91.47、县医疗保障局91.42、县财政局91.13、县教育体育局90.51、县南林局90.3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0.32。

师宗县社会评价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标签: 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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