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5〕9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皖发改明电〔2015〕92号文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于8月2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资环科),并发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5a171b19">[emailprotected]
附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pdf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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