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1-05 至 2022-01-06
撰写单位: 辽宁傲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300-05267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购买定点屠宰检疫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诚信味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旧堡路49号

中标(成交)金额:91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购买定点屠宰检疫服务

服务类

名称:C210399其他畜牧业服务

服务范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屠宰检疫工作,对入厂待宰生猪查证验物、宰前检查(包括宰前2小时检查)、急宰处理、同步检疫、宰前检疫、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并做好各项记录(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入场监督检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宰后检疫等记录)等工作。

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号)及国家标准《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1-2019 2、配备具备生猪屠宰检疫能力的20名检疫人员,实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检疫人员与供应商有固定的劳动关系,能够承担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且持有健康证明(所有配备人员的健康证及劳动关系复印件放于投标书中)。 3、供应商须为上岗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检疫(检验)器材、设备、防护用品等。 4、本项目成交金额须单独设立财务账目,仅用于检疫人员(20名)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不得挪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审计。 5、供应商负责对检疫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生产安全等负责。 6、供应商加强对检疫人员日常管理,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检疫人员及时通知采购人和驻厂官方兽医,并尽快补齐检疫人员。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1、从事检疫检验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威胁生猪养殖业的重大病害》等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在农业农村部官方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 3、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历史、企业文化、业务性质、企业战略、产品特点、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岗位要求、工作条件、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以及员工素质培训 4、新进人员、实习生均应在入职前进行职前培训,即在较短时间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组织新进人员进行前述内容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日常工作或日常接触启发和指导下属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技能,激发下属的工作热情,培训员工敬业、协作、团体品质,有计划安排各种能力训练,通过联谊会、谈心会交流意见,指导学习 6、有规划的制定培训时间,每月至少1-2次集中会议培训 7、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8、建立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9、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上报。 11、定点屠宰场动物疫情报告实行法人责任制,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人为动物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 12、检疫检验人员发现动物疫情,及时向定点屠宰企业法人汇报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汇报。 13、对判定无碍于肉食品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送入急宰车间进行急宰处理; 14、发现病死或死亡不明生猪时应当立即报告驻场官方兽医,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5、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生猪产品,上报官方兽医进行综合判定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6、在检疫中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者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应立即报告; 17、对进入流通市场的肉品发现问题的,经农业农村部管理部门认定由屠宰企业召回并妥善保存及处理; 18、对召回的问题肉品要分清责任,认真查处。问题处理后,对问题肉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19、建立完善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销售、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台账管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俭龙、刘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购买定点屠宰检疫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中华路建设西路2号现代城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傲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莲花G回迁楼5号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1-210300-05267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采购项目12.22-1.doc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检疫 屠宰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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