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季度城市饮用水监测结果公示表

2021年四季度城市饮用水监测结果公示表

采样地点年度监测指标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数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值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00不得检出≦15≦1无异臭无异味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县水厂出厂水2021年四季度00<5°<1°7
宁南县初级中学2021年四季度00<5°<1°7
宁南县中心城区2021年四季度10<5°<1°7
春生国际小区2021年四季度00<5°<1°7
新城丽景小区2021年四季度20<5°<1°7
宁南县广润大酒店2021年四季度00<5°<1°7
样本总数(个)666666
合格率(%)100100100100100100

2022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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