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壤环境综合监测分析基地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采购项目
福建省土壤环境综合监测分析基地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采购项目
福建省土壤环境综合监测分析基地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ZDZB[GK]*******_1_****************2k_2176)
一、合同编号:[3500]ZDZB[GK]*******_1_****************2k_2176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土壤环境综合监测分析基地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ZDZB[GK]*******_1_****************2k_2176)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ZDZB[GK]*******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土壤环境综合监测分析基地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地 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联系方式:null
六、合同主要信息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worksRange}} | {{:map.serviceDate}} | {{:map.pm}} | {{:map.certificateInfo}}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11,98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60)天内交货。若360天内甲方不具备接收条件,在甲方具备接受条件后30天内(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计算)交货;因甲方不具备接受条件导致增加乙方设备保管、或其他费用的,应由甲方承担。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1-05
九、其他补充事宜:15.5.1合同服务期间若因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甲方有权对合同进行更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上所留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书面函件的送达地址。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双方因纠纷发生诉讼期间,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全部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应当按照送达地址发出。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因受送达人提供的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书面函件、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书面函件、文书、通知、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5.5.3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硬件部分对应中标价的13%的税点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软件服务部分开具对应中标价的3%或6%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盘城支行 账号:****************8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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