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5-58/X2GX202105040047号信访案件的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5-58/X2GX202105040047号信访案件的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岑城镇上奇社区6组的水库一名搬迁户房屋厕所排污直排周边鱼塘,导致严重污染,臭气熏天。2020年11月11日曾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网排污,至今未得到解决。
二、牵头单位
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岑城镇上奇社区6组的搬迁户为大隆镇水库移民,申请安置于上奇社区。该搬迁户房屋所在地块污水原来是接入小康村的排污沟。近几年,由于地块周边逐渐新建房屋,该搬迁户也在现址新建房屋,改变了地形地貌,原有的排污沟已不复存在。由于该户为搬迁户,与周边居民不够熟络,对排污管道的分布情况不熟悉,建房时未将生活污水接入排污管道。
经2021年5月6日调查组现场核查,该搬迁户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周边的一个池塘,未接入市政管网。该搬迁户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有限,对鱼塘造成一定影响,池塘生长有水葫芦,水体目测有轻微富营养化迹象,现场没有闻到臭味。经调查组协调,由村委会落实搬迁户排水路径,搬迁户自行承担人工、建材等费用,于7日内铺设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2020年11月11日,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岑城镇政府没有接到反映申请建设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网排污的事宜。
四、整改情况
岑城镇人民政府组织上奇社区委员会落实搬迁户排水路径,协调该搬迁户自行筹集资金,通过借道周边住户铺设的排污管道的方式接入市政管网;同时组织人力物力掩埋,解决污水塘问题。
五、现场验收情况
2021年8月20日,由我镇牵头,组织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现场验收,该搬迁户门后鱼塘已被填埋,其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新建管道的方式,借道原有管路已接入市政管网,不再直排池塘。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岑城镇人民政府反映。
电话:****-******* ?????电子邮箱:cczf8222508@163.com
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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