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法院关于仪征市黎明机械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结果公告(破50号)
仪征市人民法院关于仪征市黎明机械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结果公告(破50号)
仪征市人民法院关于仪征市黎明机械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结果公告(破50号) |
2022年01月06日 11:33 |
仪征市人民法院 关于仪征市黎明机械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随机方式选择破产管理人结果公告 (2021)苏1081法司破委字第50号我院审理的仪征市顺欣工业气体经营部与仪征市黎明机械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选任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因本案是普通案件,决定在符合条件的一级和二级管理人范围内自愿报名的机构中随机摇号选择本案的破产管理人。 至报名截止日有9家机构报名参加随机摇号,依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选任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经审核有8家机构进入随机备选范围,即“1、江苏日出律师事务所;2、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3、江苏锦登律师事务所;4、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5、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6、江苏禾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7、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8、扬州沫然破产清算有限公司。2022年01月06日上午在仪征市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现场有6家备选机构代表到场参加选择,有两家机构经通知未能到庭,视为放弃。经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即:首选机构“江苏锦登律师事务所”;备选机构“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2022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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