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公开招标]信阳市公安局采购毒品缉查设备项目复议-中标公告

[市辖区][公开招标]信阳市公安局采购毒品缉查设备项目复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1-197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采购毒品缉查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1月0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为红外光谱仪、便携式痕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清单内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技术参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4、质保期:质保期2年(自采购人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高于2年的,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商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支持;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售后维护结束。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2021-197-1河南凡捷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万安街6号4号楼11层1102号637,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朱建明(业主评委)、李红旗(组长)、邢旭、肖丽莎、张蕾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定额收取,14500元,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4,5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二新24大街38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政和花园A区23号楼
联系人:李玉然
联系方式:****-*******157*****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然
联系方式:****-*******157*****685
相关附件
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pdf
招标文件定稿.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毒品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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