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A标包)合同公示
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A标包)合同公示
成武县化工园区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和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采购合同
委托方(甲方):成武县投融资服务中心
受托方(乙方):华富鲁融(山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签订地点:成武县投融资服务中心
合 同 书
委托方(甲方):成武县投融资服务中心
受托方(乙方):华富鲁融(山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成武县化工园区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和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及答疑等澄清资料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在评审时的书面承诺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二、合同金额 :
大写:伍拾捌万玖仟元整(小写:589000.00元).
三、服务内容
(1)负责全过程PPP项目前期策划,负责理顺PPP工作流程, 开展尽职调查。
(2)编制PPP项目可研报告、物有所值评价(定性评价、定量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获得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3)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的运作方式、回报机制、合作期限、付费方式、风险分担机制、边界条款等,并获得政府对实施方案的批复。
(4)组织并召开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定量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组织财政、会计、金融、工程技术、项目管理、法律及行业等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征求评审专家意见,并保证通过专家评审。
(5)PPP项目入库上报,保证项目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顺利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及国家财政部的入库审核。
(6)负责审核采购文件,草拟PPP项目合同,负责与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合同磋商工作,完成谈判后PPP项目合同的修改与签订。
(7)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与PPP项目相关的工作任务。
四、协议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约三年。
五、付款方式
①签订咨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10%;
②完成物有所值报告的编制、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专家评审,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价,经专家审核并完成入库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
③招标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
④在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清余款。。
六、服务质量
1、须符合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符合国家、省、市验收质量要求。
2、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尊重乙方所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的版权,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本合同的服务成果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6、甲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甲方在乙方完成项目委托工作后,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正式评价。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准确、齐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依据的前提下,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
3、乙方所提交的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参与本技术咨询任务的技术论证或评估会议,解释和解决相关问题;
5、乙方对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乙方在收到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之后,应当及时与甲方沟通并修改;
7、根据政策等变化协助甲方整改,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都不担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3、项目入选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库后,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因采购任务取消而终止后续采购的,甲方应于终止采购之日起60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或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后续采购活动无法有效开展累计超过90日的,甲方应于期满之日起60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华富鲁融(山东)工程技
术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工业南路支行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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