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2号
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2号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1年第12号
(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目 录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等11个科室。核定人员编制32人、车辆编制1辆,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0人,实有车辆1辆。下属7个二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367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44.35万元(基本支出拨款702.73万元,项目支出拨款2941.62万元),其他收入34.37万元;总支出4543万元(基本支出702.73万元,项目支出3840.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17.81万元,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1053.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还存在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劳务费列支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结余未清理上缴财政*******元。
(二)劳务费列支不规范203521.2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元的问题,鉴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等,影响项目进度和款项支付的原因,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自行整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专款专用。对劳务费列支不规范203521.25元的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自行整改。
针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加强对零余额账户资金的管理,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和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对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已督促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21年3月支付浙江大学华南工业技术研究院编制曲靖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十四五”专项规划等项目费16.8万元,2021年6月支付宣威市宝山镇及罗平县大水井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50万元,2021年11月支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编制曲靖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方案项目尾款100.2万元,合计167万元,还剩结余3.8万元待年底交回市级财政。对劳务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审计建议全部采纳。
曲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20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1年5月至6月,对曲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装水泥办”)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散装水泥办与曲靖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是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全市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预拌砂浆开发运用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培训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按规定征收、返退(清退)、管理、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员编制14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已报停。
决算报表反映,市散装水泥办2020年部门总收入260.5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27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4万元,项目支出45.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散装水泥办能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核算和管理,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但还存在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52.0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52.05万元的问题,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结余资金清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对部门结转资金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凡是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交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二是加强对往来款的清理。对其他应付款-保证金(预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政府基金,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散装水泥办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对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52.05万元的问题,已收缴省级财政,审计建议得到了采纳。
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5月8日至5月25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检测中心是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市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综合上报或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抽样检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检验;接受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送样检验;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药品质量考核任务和其他工作。2020年内设7个职能科室,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3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16人。实有车辆2辆。
2020年市级财政下达检测中心预算总额为671.1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588.44万元,追加调整预算82.7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719.47万元,总支出1,054.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4.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0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检测中心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单位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违规列支职工节日慰问品费、自定标准发放项目组测定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2020年10月,收到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投入的联合实验室协作经费400,000元,未上缴财政。2020年已使用343,609.47元(其中,支付软件服务费9,000元,列支职工省级文明单位奖15,403.47元,列支归还市市场监督局基建借款318,817.2元),资金余额56,390.33元。
(二) 2020年,在“事业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列支发放职工元旦慰问品费8,940元(30人,每人298元的慰问品)。
(三) 2020年5月至12月,自定标准付给相关科室项目组测定费4,5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收到联合实验室协作经费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审计决定将资金余额56,390.33元收缴省级财政;对在“事业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列支发放职工元旦慰问品费8,940元的问题,责成检测中心从工会收回在“事业支出”中列支的元旦职工慰问品费8,940元;对自定标准付给相关科室项目组测定费4,500元的问题,责成检测中心清退收回,收缴省级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检测中心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非税收入;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津补贴的各项规定,杜绝自定项目、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行为;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检测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收到联合实验室协作经费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检测中心已于2021年6月18日按审计决定要求上缴省级财政;对违反规定发放职工元旦慰问品8,940元的问题,已于2021年6月18日从工会账户归还到单位基本账户中;对违反规定自定标准支付项目组测定费的问题,检测中心清退收回了支付给相关科室项目组的测定费4,500元,已于2021年6月18日按审计决定要求上缴省级财政。
曲靖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1年3月,对曲靖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市中心血站”) 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中心血站是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曲靖市优质、安全血液及其制品的采集、供应和管理,做好输血“三统一”管理工作;负责采供血液的质量监控及相关技术服务,开展与血液有关疾病的诊治,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公民无偿献血以及对县级血库的技术指导工作。内设办公室、检验科、采血科、、血型参比室等9个科(室)。2020年末人员编制42人,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数6辆,实有车辆7辆(其中:流动采血车2辆,送血车5辆)。
决算报表反映,市中心血站2020年部门总收入4,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万元,事业收入3,350万元,其他收入(捐赠收入)79万元;总支出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5万元,项目支出1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中心血站能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核算和管理,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能按照《曲靖市无偿献血专用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无偿献血专用基金。但还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违规发放论文奖、违规列支职工医疗互助金、库存物品未入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71万元。
(二)违规发放论文发表奖0.63万元。
(三)违规列支职工医疗互助金0.54万元。
(四)购真空保温杯、折叠伞未入库存物品28.0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71万元、违规发放论文发表奖0.63万元、违规列支职工医疗互助金0.54万元的问题,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对购真空保温杯、折叠伞未入库存物品28.07万元的问题,责成市中心血站及时补记库存物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照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非税收入;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国预算法等规定,加强对费用的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支出;三是加强对应收账款、应缴财政款的清理核对工作,真实反映往来款项。加强对库存物品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中心血站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71万元、违规发放论文发表奖0.63万元、违规列支职工医疗互助金0.54万元的问题,已收缴省级财政;对购真空保温杯、折叠伞未入库存物品28.07万元的问题,已补记库存物品,审计建议得到了采纳。
师宗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1年7月20日至8月6日,对师宗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县政府办、县林业和草原局等9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2020年,师宗县全年收入总计323,501万元,全年总支出323,501万元,年终持平。
(二)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91,79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89,784万元,年终结余2,01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情况。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147万元,支出合计147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23,881万元,支出合计119,27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7,41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师宗县财政部门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调整预算和办理决算,各项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师宗县存在非税收入专户及存量资金应缴未缴国库,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应缴未缴国库预算款19,809,100元。
(二)延伸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135,210元。(1)县财政局机关财务2020年发信息费22,800元、发驾驶员行车公里补贴3,630元,合计26,430元;(2)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发森林防火值班加班补助59,800元、发驾驶员行车公里补贴6,400元,合计66,200元;(3)县政府办公室2019年发节假日值班费20,000元;(4)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发值班费5,500元;(5)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至2020年发驾驶员出差补助6,900元;(6)县统计局2019年至2020年参加各类培训多报市内交通费10,180元。
2.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412,172.9元。(1)县财政局机关财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结余52,300元;(2)县林业和草原局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结余983,240元;(3)县教育体育局中职助学金、学生生活补助、信息化设备采购等结余761,299.15元;(4)县第一中学助学金、政府债券还本资金结余315,500元;(5)县烟草办公室县级烟叶责任制奖、优质烟叶兑现款结余299,833.7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非税收入专户应缴未缴国库预算款19,809,100元的问题,由师宗县人民政府督促财政局清理缴入县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延伸抽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135,210元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组织清退,缴入县级财政;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412,172.9元的问题,由师宗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交回县级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到足额应收应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的津补贴政策等规定,严禁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和实物。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认真清理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单位专门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应缴未缴国库预算款19,809,100元,于2021年9月7日全额缴入国库,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补贴等135,210元,相关单位已清退,清退款分别于2021年9月5日至9月10日上缴县财政。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412,172.9元,相关单位已清理,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至11月22日上缴县财政。审计建议得到采纳。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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