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4417]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干雾抑尘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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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干雾抑尘装置设备采购项目[JG2021-14417]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01-08 00:00 至 2022-01-12 23:59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成科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华普能源工程秦皇岛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335.03308.308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
项目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0天(至货物全过程工作阶段中的“现场调试”完成)。满足业主要求或合同生效之日起135天(日历天)。
企业资格能力营业执照:****************2H,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919Q10263R2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921E10017R2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921S10017R2S)。营业执照:********MA091BAR5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8520Q10660R0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8520E10317R0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8520S10272R0S)。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关发电厂基建办公楼5楼邮编:512000

联系人: 李工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

招投标监督部门: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23号

联系电话: ****-*******

公示日期: 2022年01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交通枢纽 干雾抑尘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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