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116E4号
一、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项目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泉市南大洋水厂内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报价应包含设备(含备品备件)及其所有预埋件(已按设计施工图实施预埋件的设备,需符合设计安装要求)、标准附件、紧固件、线缆材料、保护管、桥架、铁件、给水管道、包装、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安装、吊装、调试及检测、维护、保险、劳务、管理、培训、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总承包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当投标人二次优化方案涉及到货物和服务调整的,不得再向招标人额外收取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涉及相关系统设备的建构筑物设计施工图纸均获得相关部门、机构审批,设备制造安装须满足设计施工图要求。若设备尺寸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进行二次设计,造成建构筑物投资增加和产生的设计费用均在总报价中。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减货物和服务除外)。
四、招标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5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内监控及门禁巡检、扩建增容及一二期设备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针对该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应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发布公告媒介和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二)2022年1月7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登录系统下载。如需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联系人:郑华珍 ,联系电话:****-******* ,邮箱:********93@qq.com。
(三)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咨询电话:***-*******、****-*******。
(四)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根据《丽水市勘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 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龙泉市苍松路29号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 系 人:郑华珍、刘玲玲
联系电话:150*****812 联系电话:****-*******2251356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月7日
附件:招标公告.doc |
招标公告.pdf |
*******c8290" target="_blank">1.7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第二次).doc |
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附件.xlsx |
附件1.rar |
附件2.rar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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