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史家坡学校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史家坡学校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F********001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华强机电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史家坡学校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F********00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史家坡学校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电梯安装本项目为开福区史家坡学校行政楼、体艺馆、科技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预算:829900.00元,电梯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805000
 合计金额小写: 805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万零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分项价格表具体见乙方投标文件。

(2)本合同总金额合计:小写:805000元 大写:捌拾万伍仟元整

其中设备采购费用为559000元,安装及运输费用为246000元.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备尺寸、数量等内容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应考虑以上清单数量变化以及合理调整范围内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调整价款或赔偿任何损失。

(4)最终合同金额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额为准。如涉及到增加价款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否则任何情况下甲方均有权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建设的交钥匙项目,不得因配合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负责货物(必备附件及备品备件的提供)、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场内二次转运、整机安装(包括电梯部件吊装就位,各种安装用材料、工具,电梯井道脚手架搭设、拆除;预留轿厢内紧急呼叫信号线连接至机房、底坑内(含爬梯)、机房内的铁构件,井道内维修照明、电梯电源箱后端的配电制安等)、装潢、调试、施工用水用电及试运行、零部件和成品的保管保护、井道支架加长、安装开工申报、检测验收手续办理、交付使用、培训和保修期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以及总包单位配合服务费、税费、保修期内年检费均由乙方支付并全部包含在总价内。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 个日历天货物到达指定现场;安装工期:自货物到项目场之日起40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3.2 履行地点:史家坡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取得运行合格证,并将项目整体移交采购人,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湖南华强机电有限公司:****************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电梯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本工程引用的电梯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内容至少满足如下标准、规范。如果在电梯合同执行期有新版的标准,则按照新的标准执行,乙方不得藉此增加任何费用。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

GB 7588-2003(XG1-201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

GB 24803.1-2009 电梯安全要求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9-2009 电梯试验方法

GB/T 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 7025.1~2-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 24807-2009 电磁兼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辐射

GB/T 24808-2009 电磁兼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抗扰度

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

GB/T 18755-2009 电梯维修规范

GB/T 24477-2009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1号修改单)

TSG T7002-201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含第1号修改单)

须遵守湖南省、长沙市消防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防火规则

未尽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以上标准及规范是投标设备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为了使投标设备满足本工程的需要,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提出其它相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2、 所有不锈钢材质要求不低于304标准。

3、电梯功能满足使用质量、安全要求,操纵简单、方便,运行平稳、舒适,故障率低,要求每台电梯设备年故障率平均值≤2次。售后服务好,电梯备品备件有保障,维修及时、快捷。

4、乙方保证所投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符号来表示,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5、乙方提供的设备须为原包装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软件技术,如涉及其他单位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应提供相应的使用授权书,并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且及时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设备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

6、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并不免除乙方对电梯的质量保证责任。如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瑕疵或安装不当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如达不到甲方使用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退换货、返工的责任和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货物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标准项目中的所有货物由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检测验收,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逾期验收不视为默认质量符合约定。

3、验收方法:

1)出厂检验: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质量进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提供一套完整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甲方收货的依据之一,但并不视为验收合格。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在甲方相关人员、监理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包装箱内包括装箱清单、安装、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和货物使用说明书、品质证书等资料,如有缺失,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经甲方现场清点、初步检验后的日期为供货日期,不视为甲方认可质量合格,最终应以安装调试后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甲方出具的书面验收结论为准。

4)现场验收和测试:在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5)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货物,有关更换货物、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前产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及在此过程中(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阶段)产生的对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甲方或使用单位承担。但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保修期内维护不及时/修理失误等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相应款项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相应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完工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工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完工。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延完工部分相应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完工为止。迟延超过15天,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完成的部分项目,乙方应对甲方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幸福桥145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735号白沙湾嘉园A3A4栋408房
法定代理人:王晓阳法定代理人:周六英
委托代理人:王晓阳委托代理人:朱小兰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史家坡学校电梯采购合同.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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