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福建中航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4-06-23 14:17:0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5
查看采购公告: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交供应商:福建中航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必军联系人:郑晓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fcg2@fjciq.gov.cn电子邮件:zxd82@139.com
开始日期:2012-12-13 07:15:49送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
截止日期:2014-06-18 07:15:49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44天
纪检监察电话:0591--********
资质要求:一)竞价人是厂商(或总代理)或厂商(或总代理)的正规经销商或代理商,确保投标产品是原装原厂正品。(二)限福建供应商或在福建有销售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竞价。(三)竞价人须提供以上2项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厂商(或总代理)售后服务承诺书(盖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扫描件,并随附件上传,原件备查。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1.设备安装及调试(1)由我司按照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及培训,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2)由我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3)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设备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卖方免费更换。(4)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5) 厂商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直至贵方能完全操作。2.技术资料我司提供的技术资料:提供以下列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包括在报价内。(1)产品技术说明书;(2)安装手册(含所需的软件安装序列号);(3)操作手册;(4)维修手册;(5)设备相应的软件和光盘;(6)出厂明细表(装箱单);(7)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8)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3.售后服务(1)本公司在福建省设有常驻维保机构,质量保证期为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出现质量问题时,在收到贵方的故障通知后,提供5x8小时,一小时内响应和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售后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免费提供原厂商售后维修和更换零件服务。 (2)质保期结束后,我司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收取配件费。(3)我司承诺负责对贵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直至贵方能完全操作,具体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安装调试准备条件,运送设备到用户处后,在安装调试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接到用户安装调试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派经过原厂培训的资深工程师到用户处进行安装调试与操作培训,直至贵方能完全操作,同时进行仪器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培训,其所有费用由我司承担。我司承诺对设备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服务。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报价总金额:475,8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福建中航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475,8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