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东峰林大道三期道路工程(冗桑大桥)-交易结果公示
义龙试验区东峰林大道三期道路工程(冗桑大桥)-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0 1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亚泰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 ||||
总分: | 94.41 | 项目负责人: | 于目成 | 报价(元): | ********.82 |
业绩: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勤谨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85.86 | 项目负责人: | 石昌海 | 报价(元): | ********.94 |
业绩: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御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2.39 | 项目负责人: | 章开阳 | 报价(元): | ********.53 |
业绩: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公 示 期: 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3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921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益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996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 3.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7条)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5条)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2条)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6条) 投诉机构:义龙新区规划和交通建设管理 投诉电话:****-******* | |||||
标签: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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