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2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21)协议022号 地块位置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265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11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0.2650
受让单位 宁乡县珍洲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2021)协议022号出 让 人(甲方):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拟受让人(乙方):宁乡县珍洲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用地意向:一、甲方将位于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给乙方,该宗地经省人民政府(2021)政国土市字第4号审批单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储备。根据宁乡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宁资委[2021]4号《会议纪要》和宁乡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请求协议出让宁乡市土地储备中心*******号(历经铺街道)的函》,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将该宗地协议出让,意向受让方为宁乡县珍洲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市政府出让方案签批单编号为:(2021)126。二、拟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三、交地标准: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通讯,红线范围内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后的现状土地。四、拟出让宗地面积为2650㎡,拟出让地块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110万元)。五、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容积率:≥0.6;绿地率:10%-20%;建筑密度:≤30%。六、乙方知悉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的内容需要在土地交易场所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五日,并根据公示期满的反馈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1、公示期间,如有其他意向用地申请者,依照原国土资源部21号令第九条实施。2、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甲方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甲方审查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双方将按本意向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七、符合本意向书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条件的,双方同意于2022年1月14日在宁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八、自出具协议出让结果证明书7个工作日内须前往自然资源权益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协议出让结果证明书自动失效。九、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 让 人(甲方):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潘冠 电 话:****-********拟受让人(乙方):宁乡县珍洲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孙为民电 话: 135*****532 2022年1月10日

二、公示期:2022年01月10日2022年01月14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乡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玉潭街道花明南路148号
邮政编码:4106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子邮件: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1月10日
,宁乡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局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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