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中标结果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ZJZCCX-*******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598000(元)浙江创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369号B座8楼805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长兴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采购项目长兴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浩,赵俊,胡冰(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得分
1杭州小鹿柯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2.543.041.042.17
1浙江创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6.576.577.076.67
1湖州市医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2.030.526.029.5
1杭州标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1.040.543.041.5

标项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后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炳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科

质疑联系方式:159*****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A座)1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慧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传 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平台 智慧监管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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