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 | |||
二、项目名称 |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昊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三单元第22楼2209办公室 | ||
中标(成交)金额 | 273.80(单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时间:预估6个月,每月根据实际收运量和成交单价结算,预算用完即止;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曾永刚;组员:黄天钰、田道彬(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一、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特别约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38367.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预算执行号:内市采提(2021)1099号;预算金额:392.09万元(大写:叁佰玖拾贰万零玖佰元整);厨余垃圾处理费用最高限价 278.08 元/吨,厨余垃圾处理量预计 2350 吨/月。最终每月按实际收运量结算;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160102 垃圾处理服务。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内江市财政局)联系电话:****-*******。3、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07-1108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接受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以信用融资方式履约。(2)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信用融资金融合作机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规定。(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第三批“政采贷”银行的通知》要求,四川省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成交单价:273.80元/吨。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60号 | ||
联系方式: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07-1108室 | ||
联系方式: | 158*****7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158*****70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附件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一、项目编号 | |||
*************** | |||
二、项目名称 |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昊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三单元第22楼2209办公室 | ||
中标(成交)金额 | 273.80(单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时间:预估6个月,每月根据实际收运量和成交单价结算,预算用完即止;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曾永刚;组员:黄天钰、田道彬(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一、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特别约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38367.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预算执行号:内市采提(2021)1099号;预算金额:392.09万元(大写:叁佰玖拾贰万零玖佰元整);厨余垃圾处理费用最高限价 278.08 元/吨,厨余垃圾处理量预计 2350 吨/月。最终每月按实际收运量结算;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160102 垃圾处理服务。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内江市财政局)联系电话:****-*******。3、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07-1108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接受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以信用融资方式履约。(2)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信用融资金融合作机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规定。(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第三批“政采贷”银行的通知》要求,四川省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成交单价:273.80元/吨。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60号 | ||
联系方式: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07-1108室 | ||
联系方式: | 158*****7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158*****70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附件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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