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2021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工程(清溪镇、杨林乡、银田镇)合同公告

韶山市2021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工程(清溪镇、杨林乡、银田镇)合同公告

发包方(全称):韶山市交通运输局(甲方)

承包方(全称):湖南中韶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2021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工程(清溪镇、杨林乡、银田镇)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087号

(3)项目内容:标志牌、波形梁钢护栏、路面标线、反光镜等安保设施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甲方意见。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叁佰捌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承包方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工程

湖南中韶建设有限公司

详见采购文件

1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自2021年11月18日开工至2022年01月17日完工;

地点:韶山市清溪镇、杨林乡、银田镇;

方式:包工包料。

4.付款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70%工程款,交工验收、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实际造价的97%,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3%。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工程预算文件;

(10)其它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18日

甲方:(公章)韶山市交通运输局 乙方:(公章)湖南中韶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设施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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