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养2021年道路养护基地无人值守地磅(重新)预中标结果
高养2021年道路养护基地无人值守地磅(重新)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江苏高养2021年道路养护基地无人值守地磅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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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HGS2021-HW-291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1-13 09:06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1-16 09:06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 项目概况:根据江苏高养年度计划安排,拟采购一批无人值守地磅,项目预算金额为707964元(不含税)。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拟采购无人值守地磅4套,包括无人值守地磅的供货、运输(含装卸及保管)、电子汽车衡设计、安装、检测、调试、验收、资料、培训、产品质保期服务及其他一切相关服务。 2.2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控制价上限,投标总价上限707964元(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清单,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3 交货期:盐城(射阳)设备2022年2月中旬前完成交付,徐州(邳州)设备2022年4月中旬前完成交付。 2.4 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秤体保修五年。 2.5 交货地点:徐州(邳州)道路养护基地(徐州邳州市八义集镇)、盐城(射阳)道路养护基地(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 2.6 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其他要求: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设备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符合其产品的质量保证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是原装合格正品,经查实后,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原价货款退还招标人,同时,招标人按合同规定要求索赔。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计一个标段,即YHGS2021-HW-291-01标段。 |
采购人 |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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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安工 | 联系人电话 | ****-********、187*****916 | ||||||
采购代理 | 淮安天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严文磊、杨凯 | 联系人电话 | ********026、151*****001 |
排序 | 候选人姓名 | 报价/费率 | 项目负责人 | 候选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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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尚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614500 | 不涉及 | 1、亚士创能地磅集采 2、南京滨江LNG 储备(一期)项目 3、张家港联合铜业地磅采购项目 4、常熟浦发热电地磅采购项目 5、内蒙古永太化学地磅采购项目 6、安徽瑞柏新材料地磅采购项目 7、利民科技地磅采购项目 | 不涉及 |
2 | 保定市实达称重系统有限公司 | 516924 | 不涉及 | 1、电子汽车衡无人值守称重系统采购项目 2、无人值守称重系统采购项目 3、无人值守汽车衡采购项目 4、妈湾电力地磅及无人值守称重系统供货及 5、无人值守地磅采购项目 6、盐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7、汾阳市一般公共固体废弃处置及生态修复工程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 | 不涉及 |
3 | 无锡科易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43000 | 不涉及 | 1、自动称重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张家港永联环保新建无人值守数字式汽车衡称重系统项目 3、无锡瑞景城市服务新建地磅及无人值守称重系统 | 不涉及 |
其他说明 | 泰安市泰山鼎峰衡器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六、分项报价表”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一致,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无人值守地磅3.4米*18米”与“无人值守地磅3.4米*22米”2列分别进行报价;投标人合并一列“无人值守地磅”进行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不予通过初步审查。 江苏恒成称重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签字,多处为输入法输入汉字。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签章(或电子章)。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电子章)。手机盾未办理授权委托人的电子签章的:授权委托人手签后以图片格式插入到word投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予通过初步审查。 蚌埠市瑞丰衡器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未提供符合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标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2)目规定”及第一章第3.1款“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符合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标准(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体现计量检定规程标准,请提供其他体现符合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标准的证书复印件)”的规定,不予通过初步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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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尚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1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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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联衡电子有限公司 | 17.52 | ||||||||
保定市实达称重系统有限公司 | 17.32 | ||||||||
无锡科易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76 |
江苏尚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96.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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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联衡电子有限公司 | 90.4 | ||||||||
保定市实达称重系统有限公司 | 93.73 | ||||||||
无锡科易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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