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陵自然资示字(2021)11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12月23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21-17 | 地块位置 | 崇文镇城北社区 (规划复元路南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282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444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0538 | ||||
其他商服用地 | 0.2282 | ||||
受让单位 | 宏轩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1.0≤R≤2.5(地上),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5%。 | ||||
备注: | 1.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2.该宗地须配建拆迁安置房37088.99平方米,其中30931.77平方米住宅和2588.99平方米商业建成后由竞得人无偿提供,1256.84平方米住宅由竞得人按报批的成本价结算,2311.39平方米住宅由竞得人按实际销售价结算后统一提供给城北社区。3.建筑退让:退后道路、河道、架空高压电力线、用地界限等距离,按照《陵川县县城城北棚户区改造及县粮食储备库等地块控规调整方案》、《陵川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4.建筑间距及日照标准按照《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5.停车泊位:(1)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住宅≥ 0.8车位/100㎡建筑面积,商业≥ 0.45车位/100㎡建筑面积。(2)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 住宅≥ 1.5车位/100㎡建筑面积,商业≥ 7.5车位/100㎡建筑面积。6.市政公用设施:(1)供水、雨水、污水、供气、供热、电力、通讯等管网外接口均接入城市市政管网; (2)管网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7. 按照“陵政办函〔2021〕33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陵政办函〔2021〕34号文件规定执行。8.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地上)的10%以内。 9. 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回迁安置房)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对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按照该项目应配建面积缴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其它有关要求按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2014〕46号”文件执行10.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 11.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按照晋市公通字〔2020〕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2.人防工程按照《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2018修定版)规定执行。 13.规划条件依据《陵川县县城城北棚户区改造及县粮食储备库等地块控规调整方案》、《陵川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
二、公示期:2021年12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2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陵川县城古陵南路
????邮政编码:0483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郭永红
????电子邮件:lcgt13@163.com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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