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服务机构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盘山县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服务机构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投标单位 |
1 | 盘山县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服务机构 | - | 1 | 项 | *******.0000 | 辽宁融达工程测绘有限公司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盘山县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服务机构 | 盘山县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项目招标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1、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项目,建立盘山县集体土地不动产数据库,实现房地空间及属性信息数据完整、准确。 宅基地权籍调查具体内容包括: (1)矢量图形要求:每宗地权属界线、宗地内房屋、宗地内地面附属物的平面位置,采用全国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属性信息要求:每宗地及房屋的宗地代码、权利人姓名、邻宗地姓名、房屋面积、身份证信息、户口本信息、已获得的土地证、房产证信息等。 (3)调查档案要求:以宗地代码为最小单位存放的地籍调查表、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等扫描件及纸质版材料。 (4)数据库要求:数据库是在WIN7及以上系统,安装的Arcgis下的Arcmap工具将矢量图形与属性信息进行挂接,输出为.SHP格式,盘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利用已有的管理软件打开测绘单位提交的.SHP格式文件后,可以通过属性信息检索图形所在位置,也可以通过图形所在位置查询属性信息,以便于完成不动产制证及日常管理工作。 (5)平台开发要求:在项目的中、后期需开发基于CASS或EPS软件的一键生成逐个宗地图和逐个房产分户图的功能模块,用作不动产权证书的附图。 2、进行逐宗逐户的现场走访,收集权利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等基本信息,并核对。经本宗及邻宗权利人或授权委托人共同指界,确定界址点位置,界址线走向,现场填写地籍调查表,表中必须含有指界双方,即本宗和邻宗的权利人签字和指印,并经村集体盖章确认,方可存档、入库。做到权属清楚、界线准确。 对于界线表达不清楚或存在争议的宗地,暂不调查,只测量地形、地貌。 反应实际、关系民生的宗地面积、房屋面积必须准确。根据《房产测绘规范》要求,房产面积测算精度:中误差≤±0.02√S+0.001S,限差≤±0.04√S+0.002S。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坐落、层数、分清有无檐廊,阳台,飘楼,室外楼梯等不同面积计算系数的边界调查和测量建(构)筑物的拐点坐标,绘制表示房地的封闭几何图形。并且在图形中提取房屋的边长,并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外业人员抽取一定比例的房屋进行复测,检查,抽取比例不少于10%,首件村不少于30%。 确保宗地权属清楚、来源合法、界址清晰、权属来源资料齐全、面积准确。 3、测绘范围及宗地户数:本次调查范围:东郭镇、得胜镇、甜水镇、坝墙子镇、胡家镇、石新镇、羊圈子镇、太平街道共8个地籍区,共下辖103个村,即103个地籍子区,约51940户。 4、进行1:500比例尺不动产测绘,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界址、位置、用途等基本情况,将基本情况反映到权籍调查表中和地籍图上,绘制宗地图;编制宗地图统一代码;开展土地使用权数据整合挂接,使矢量图形与属性信息正确挂接,挂接后,可以输入关键字或关键字段检索和查询。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套核,使调查完成的矢量图形与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已有的土地利用现状矢量图形进行叠加分析。可提取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占用了耕地、设施用地等地类的数量、面积。 5、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和图形成果),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按照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要求将图形数据入库,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纸质成果和相应的电子数据提交自然资源局审核确认。 验收工作由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机构组织,执行标准为《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6.提交成果要求: (1)以镇(街道)为单位的调查成果矢量数据(SHP格式); (2)以镇(街道)为单位的调查成果影像数据(TIFF格式); (3)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宅基地调查档案(电子); (4)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宅基地调查档案(纸质); (5)调查底图; (6)元数据文件; (7)技术总结。 具体提交数量按实际发生为准。平台对接数据库交付时的测试,由于调查范围较大,为防止泄密,需专人专车押送交付。经委托方与测绘单位确认无误后,再使用。 三、技术依据 项目在技术设计、数据整理、质量检查、成果资料的整理与编录、成果移交过程中的技术环节均参照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以下规范依据,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性指导文件,均上网可查。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函〔2019〕6号) (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 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 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5)《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6)《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 (7)《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 9011-2011); (8)《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CHZ_9002-2007); (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 9004-2009); (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 1005-2000); | 盘山县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项目招标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1、开展国有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项目,建立盘山县集体土地不动产数据库,实现房地空间及属性信息数据完整、准确。 宅基地权籍调查具体内容包括: (1)矢量图形要求:每宗地权属界线、宗地内房屋、宗地内地面附属物的平面位置,采用全国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属性信息要求:每宗地及房屋的宗地代码、权利人姓名、邻宗地姓名、房屋面积、身份证信息、户口本信息、已获得的土地证、房产证信息等。 (3)调查档案要求:以宗地代码为最小单位存放的地籍调查表、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等扫描件及纸质版材料。 (4)数据库要求:数据库是在WIN7及以上系统,安装的Arcgis下的Arcmap工具将矢量图形与属性信息进行挂接,输出为.SHP格式,盘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利用已有的管理软件打开测绘单位提交的.SHP格式文件后,可以通过属性信息检索图形所在位置,也可以通过图形所在位置查询属性信息,以便于完成不动产制证及日常管理工作。 (5)平台开发要求:在项目的中、后期需开发基于CASS或EPS软件的一键生成逐个宗地图和逐个房产分户图的功能模块,用作不动产权证书的附图。 2、进行逐宗逐户的现场走访,收集权利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等基本信息,并核对。经本宗及邻宗权利人或授权委托人共同指界,确定界址点位置,界址线走向,现场填写地籍调查表,表中必须含有指界双方,即本宗和邻宗的权利人签字和指印,并经村集体盖章确认,方可存档、入库。做到权属清楚、界线准确。 对于界线表达不清楚或存在争议的宗地,暂不调查,只测量地形、地貌。 反应实际、关系民生的宗地面积、房屋面积必须准确。根据《房产测绘规范》要求,房产面积测算精度:中误差≤±0.02√S+0.001S,限差≤±0.04√S+0.002S。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坐落、层数、分清有无檐廊,阳台,飘楼,室外楼梯等不同面积计算系数的边界调查和测量建(构)筑物的拐点坐标,绘制表示房地的封闭几何图形。并且在图形中提取房屋的边长,并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外业人员抽取一定比例的房屋进行复测,检查,抽取比例不少于10%,首件村不少于30%。 确保宗地权属清楚、来源合法、界址清晰、权属来源资料齐全、面积准确。 3、测绘范围及宗地户数:本次调查范围:东郭镇、得胜镇、甜水镇、坝墙子镇、胡家镇、石新镇、羊圈子镇、太平街道共8个地籍区,共下辖103个村,即103个地籍子区,约51940户。 4、进行1:500比例尺不动产测绘,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界址、位置、用途等基本情况,将基本情况反映到权籍调查表中和地籍图上,绘制宗地图;编制宗地图统一代码;开展土地使用权数据整合挂接,使矢量图形与属性信息正确挂接,挂接后,可以输入关键字或关键字段检索和查询。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套核,使调查完成的矢量图形与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已有的土地利用现状矢量图形进行叠加分析。可提取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占用了耕地、设施用地等地类的数量、面积。 5、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和图形成果),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按照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要求将图形数据入库,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纸质成果和相应的电子数据提交自然资源局审核确认。 验收工作由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机构组织,执行标准为《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6.提交成果要求: (1)以镇(街道)为单位的调查成果矢量数据(SHP格式); (2)以镇(街道)为单位的调查成果影像数据(TIFF格式); (3)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宅基地调查档案(电子); (4)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宅基地调查档案(纸质); (5)调查底图; (6)元数据文件; (7)技术总结。 具体提交数量按实际发生为准。平台对接数据库交付时的测试,由于调查范围较大,为防止泄密,需专人专车押送交付。经委托方与测绘单位确认无误后,再使用。 三、技术依据 项目在技术设计、数据整理、质量检查、成果资料的整理与编录、成果移交过程中的技术环节均参照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以下规范依据,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性指导文件,均上网可查。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函〔2019〕6号) (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 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 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5)《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6)《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 (7)《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 9011-2011); (8)《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CHZ_9002-2007); (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 9004-2009); (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 1005-2000) | 无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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