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务中心电力增容及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法务中心电力增容及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法务中心电力增容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编号:21AT4807050947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钜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柒拾肆万壹仟壹佰叁拾玖元柒角陆分(小写¥2,741,139.76)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玉珠
执业或职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201720200224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安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伍仟零壹拾壹元肆角贰分(小写¥2825011.42)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军
执业或职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12107639)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安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柒仟柒佰元玖角整(小写¥2657700.90)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唐建兵
执业或职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1213173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01月1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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