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D1、D7地块)小区道路工程施工中标结果

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D1、D7地块)小区道路工程施工中标结果


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D1、D7地块)小区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东兴市征地拆迁办公室

根据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D1、D7地块)小区道路工程开、评标会各评委的评审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郑启阳,注册编号:桂********7593,投标报价:********.83元,投报工期:12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建造师:李善楠,注册编号:桂********2326,投标报价:********.82元,投报工期:120日历天。
第三中标侯选人:望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曾剑亮,注册编号:湘143*****9787,投标报价:********.89元,投报工期:12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2014年6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4年7月1 日
现就本工程招标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有异议、投诉及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提出。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东兴市纪委监察局 0770—*******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0—*******

招标人:东兴市征地拆迁办公室(盖章)
备案机构(盖章)
日 期:2014年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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