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2021)18号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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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G(2021)18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01月14日拍卖出让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G(2021)22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新河镇马庙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8.90726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537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8.907260 | ||||||||
受让单位 | 泰尔美建材汉川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0)11-3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华严农场杨集大队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5.05057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139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5.050570 | ||||||||
受让单位 | 湖北天瑞天成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0)37-1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马口镇新庄村、官山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81677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99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0.816770 | ||||||||
受让单位 | 汉川市棚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0)48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马口镇童岭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1.5053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56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5053 | ||||||||
受让单位 | 湖北顺鑫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1)5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马鞍乡联洪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1.26935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58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269350 | ||||||||
受让单位 | 湖北宇博服饰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汉川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件: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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