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经采磋商-2021-3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1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郑经采磋商-2021-3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北站南路西2号楼1单元9层901号776,0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顼、郑文华、聂欣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照服务的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响应人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
收费金额:11,6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地址:经开区航海路第二大街管委会
联系人:张俊
联系方式:159*****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谷利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利平
联系方式:****-********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经采磋商-2021-3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1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郑经采磋商-2021-3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北站南路西2号楼1单元9层901号776,0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三个核心板块及未出让用地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顼、郑文华、聂欣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照服务的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响应人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
收费金额:11,6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地址:经开区航海路第二大街管委会
联系人:张俊
联系方式:159*****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谷利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利平
联系方式:****-********

标签: 生态环境局 评估项目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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