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留用地标准厂房基建中标结果
集体留用地标准厂房基建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镇汤岙余村集体留用地标准厂房基建项目,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汤岙余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浙江浦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4年06月24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4年06月26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乐清市乐成建筑工程公司 | ********.00 | 胡金环 | ||
2 | 乐清市重业建设有限公司 | ********.00 | 彭金朋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商务标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乐清市双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后审申请书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李五一经询标确认此人已过世,经专家认定其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为无效文件 | 据招标文件第16页第五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统一评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 |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乐清市柳市镇汤岙余村村民委员会 | 电话: | 135*****125 | ||
投诉受理部门: | |||||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577-******** | |||||
监督部门: | |||||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 |||||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577-******** | |||||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 |||||
乐清市双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业主:乐清市柳市镇汤岙余村村民委员会 | |||||
2014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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